外國留學生教育與一個國家的政治、外交、文化和經濟等多方面利益息息相關,因此,受到世界上多數國家高度重視。本世紀以來,來華留學教育進入高速發展時期,2001-2010 年,來華留學生年均增長速度達 18.5%,遠遠高于同期世界留學生增長速度 8.1%。在規模擴張過程中,來華留學教育的政治、文化、經濟等綜合效益在逐步彰顯,但也存在教育結構失衡的隱患。因此,必須采取有效措施,促進來華留學教育繼續保持良好發展勢頭。
1 制訂國家來華留學教育發展規劃
長期以來,國家對來華留學教育發展方向是模糊的,未制訂明確的國家級發展規劃。歷史上四次全國來華留學教育會議主要關注一些應急性或具體問題解決,沒有認真規劃未來10 年或更長時間留學生發展規模、教育質量等若干重大問題。如,2004 年有關領導曾經提出:到2007 年,全國來華留學生數量力爭擴大到 12 萬人次,但是到 2007 年,猛增至 19.6 萬人次。2006 年又提出:到 2020 年,來華留學生人數爭取達 50 萬人次。從實質上看,上述發展目標僅強調擴張規模,忽視對留學教育結構的關照。從形成過程來看,這些目標的提出往往是少數人拍腦袋的結果,沒有經過科學論證,也缺乏可操作性的行動方案。直到 2010 年,國家在《留學中國計劃》中才正式提出來華留學教育發展目標,即到 2020 年,全國內地高校及中小學招收外國留學生達到 50 萬人次,其中接受高等教育的學歷生達15 萬人。顯而易見,該目標體現的仍然是重數量而輕質量的不科學的發展觀。至于如何落實計劃中的量化指標、如何發揮重點大學在接受留學生中的主體作用、如何考核接受單位的工作績效等問題,都沒有具體的指導意見和執行方案。因此,當前國家急需在借鑒國外發展經驗的基礎上,通過論證,盡快制定來華留學教育發展規劃和行動方案。
2 完善來華留學教育政策
當前,我國已基本形成了一套與國際留學市場相適應的來華留學政策。但尚有一些政策需要進行補充、完善:(1)要允許創建一定數量漢語言培訓學校。我國現行留學政策規定:只有經國家教育部批準的實施全日制高等學歷教育的普通高等學校,才有資格接受漢語言留學生①。這種規定基于一種主觀預設:即全日制高校培養漢語言生的質量要更好些。但事實并非如此,往往專門語言學校培養效率更高,質量更好。(2)完善來華留學生打工政策。研究表明,一些自費來華留學生在求學期間經濟負擔較重,半數以上學生希望通過打工途徑增加經濟收入,來維持學業和生活花費。2007 年國家頒布的《高等學校勤工助學管理辦法》,與現實情況背離頗多,不利于引導和規范留學生打工活動。(3)修訂自費來華留學生收費標準?,F行的收費標準是1997年國家制定的,歷經10 余年,至今沒有修訂。該規定實際上限制了高校從留學生教育中獲利的機會,對來華學生實行全成本收費,收費名目包括教學、管理、住宿、醫療等方面。這種限制不利于激發高校辦學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也違背了留學教育的產業化趨勢,亟待盡快修訂。#p#分頁標題#e#
3 采用產業化模式經營來華留學教育
產業通常意指能夠帶來附加值的各種社會經濟領域。新世紀以來,教育市場產業化漸成趨勢,但并不是所有教育活動都具有市場產業屬性,產業屬性最基本的特點是通過其活動能創造財富,通過在市場上出售其產品能積累財富②。來華自費留學教育已經完全具備了產業屬性,因為自費留學生學費定價政策的理論基礎是全成本補償原則③。在國際留學市場上,外國留學生和高校是平等交換主體,雙方自主確定交易價格;高校在來華留學教育過程中自負盈虧,留學生自主選擇自己所需要的滿意產品。高校通過市場運作,獲取一定經濟收益,并提高其國際知名度。上世紀 90 年代以來,美、英等留學教育發達國家采取了教育產業化經營方式,每年都獲取了幾十億甚至上百億美元可觀的經濟效益。然而,中國政府至今還不愿意把來華留學教育作為一種產業來經營,并且還通過制定收費政策《關于調整自費來華留學生收費標準的通知》(1997 年)來設定較低的收費標準,以限制高校等接受單位從中獲利。這種收費標準僅為國際上留學教育平均收費標準的三到四分之一。盡管如此,一些高校還是能從留學教育中獲取一定經濟效益。有研究表明,大學接受1 年以內短期留學生的人均收益為 2100 元,1 年制留學生為 9800 元,1 年以上長期留學生為 9300 元。由此推算,2004 年上海市高校留學生學雜費的總收益約為 1.5 億元④。到 2010 年全國來華留學教育學雜費總收益快速增至 30 億元左右。在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日益完善的背景下,來華留學教育可以采用產業化運作模式。國家一方面要通過立法、撥款、信息服務等手段,對留學教育實行宏觀管理,另一方面要引導高校面向市場辦學,提高教育質量,允許高校獲取合理的經濟回報,引導不同層次不同類型大學開展與其教育資源相匹配的業務,充分發揮重點大學在學歷留學生教育中的輻射作用。
4 建立留學教育結構化績效考核體系
新世紀以來,國家教育主管部門對高校留學教育工作的評價時,僅僅關注留學生規模的擴張幅度,而不重視留學生結構狀況和教育質量等內涵指標的考量。這種有失偏頗的績效導向,誘發國內多數重點大學,包括清華、上海交大、同濟大學等理工科重點院校,為擴增留學生規模,不惜投入大量人力、財力和物力去接受培養大量漢語言留學生。從培養效益看,上述重點大學擁有國家緊缺的優質教育資源,原本可以利用其學科優勢培養高層次理工科留學生,卻忙于培養漢語言留學生。該類留學生在國家留學教育中屬于最低層次,況且也并非理工科院校優勢所在。可見,理工科重點院校投入過多精力去培養漢語言留學生是一種資源浪費、工作錯位。鑒于此,我們建議國家在對高校來華留學教育工作評估時,不僅要考察其留學生發展規模,更要考察其留學生教育層次、學科專業分布、國別分布等關乎教育結構的內涵指標。只有長期堅持用結構化指標來考核來華留學教育工作,才能逐步緩解當前來華留學教育結構失衡現象,促進其健康可持續發展。#p#分頁標題#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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